團購,經過這一兩年的發展,已經與很多人的生活密不可分。團購多了,由此引發的一系列消費問題也頗為引人關注。這幾天,一個關于團購的規定,讓團購一族們頗為關注。國家工商總局近日出臺《關于加強網絡團購經營活動管理的意見》,首次專門對團購進行全面規范。
“我看了這個文件,發現很多條款都是確保了消費者的權利,這意味著,以后消費者團購,將可以獲得更多的制度保障。”市區團購達人魏小姐說。
團購沒發票不能被默認
去商店買東西,很多消費者都會在付款時要求商家開具發票,盡管有些商家會以“發票用完”、“尚未領發票”等理由來推脫,不過大部分商家還是會滿足消費者的這一合理要需求。
不過,網絡消費可不同,特別是團購,團購網站基本上都表示沒有發票可開,這幾乎被默認為正常。昨天,記者致電多家團購網站,咨詢在他們的團購網站上購買東西,是否可以獲得發票時,這些網站均表示:“我們不能開發票。”
一家在紹興頗有知名度的團購網站稱,他們作為第三方平臺,為消費者和經營者搭建一個平臺,所以他們是沒有發票可開的,如果消費者有需要,可以自己向商家索取,如果商家不跟給,再向他們反映,他們去跟商家協調。
根據最新的規定,團購網站有義務提供發票。“團購網站經營者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征得消費者同意的,可以以電子化形式出具。消費者要求團購網站經營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應當出具。”
業內人士認為,雖然這一規定還是綱要性的,但已經明確提出這一要求。明確規范和監管團購發票問題是大勢所趨,團購行業要有充分的心理準備。
要退款網站不應設限
在團購網站上購買了團購券,但因為沒有留意消費期限,而導致最后這張團購券過期了,這時消費者要退款,團購網站會如數退款嗎?
市區消費者厲先生就碰到過這樣的問題。一個月前,他在一家團購網站上購買了一款餐食,近日,他想起去消費時,被商家告知,這一活動已經結束,他不能再以這樣的團購價消費了。厲先生找到團購網站,被告知可以退款,但需要退到他的團購賬戶里。
這樣的情況合理嗎?很多人都說不合理。所以,這次國家工商總局出臺的規定中,也對消費退款有了新的規定。規定稱,“團購網站經營者應當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關于退貨、退款的相關規定,不得排除消費者依法擁有的退貨、退款等權利。團購網站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銷售團購商品或服務,不得設定過期未消費預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項只能退回網站賬戶等限制。”
昨天,記者向一些團購網站咨詢時,了解到這些網站對于消費者要求退款的情況,基本上都會先退到消費者在團購網站的賬戶里,由消費者進行操作后,才能退到自己的銀行卡賬戶里。有團購網站稱,他們現在還無法直接退到消費者的銀行卡上。
記者還發現,有些團購網站還對退款收取一定的手續費,如某網站稱:“團購商品退款將扣除1%的手續費,最低手續費0.5元(1%不足0.5元的按0.5元扣除)。”
“這一規定,對于團購網站的影響是最直接的。”一位從事團購網站經營多年的負責人稱,從他了解到的情況看,目前尚無團購網站能完全做到這一規定,所以新規實施后,今后團購網站勢必將面對新一波的優勝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