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俞永福
這兩年,網紅火了。網紅跟傳統的明星有什么不同?過去是“人找明星”,今天是“明星找人”。實際上,整個泛內容產業,正在發生一個很重要的變化,就是從“人找信息”到“信息找人”。
互聯網出現之前,信息很少,獲取信息的途徑少,用戶要自己去找信息,是“人找信息”的模式;移動互聯網出現之后,信息爆炸,理想的模式應該轉變為“信息找人”。我的判斷,未來五年,很多互聯網產品都將從‘人找信息’到‘信息找人’升級。
從“人找信息”向“信息找人”升級,我個人受啟發最大的互聯網產品是手機淘寶。傳統PC上的淘寶網,本質上就是電商門戶,但手機屏幕空間小,還用中心化的流量分布方式,消費者信息過載,商戶也有流量天花板。2012年,手機淘寶啟動了“千人千面”項目,利用用戶屬性和歷史訪問記錄進行算法推薦,實現了與淘寶PC端完全不同的個性化體驗,成功幫助淘寶實現了從PC到移動的跨越。
手機淘寶“千人千面”的背后,實際上是供給側和消費側的雙向變革。在供給側,持續推進“萬能的淘寶”理念,豐富商品和服務的類型;在消費側,通過數據渠道“千人千面”。
信息服務產業存在與電商一樣的變革邏輯。一方面在上游供給側,傳統門戶時代,上游內容生產者其實角色是內容提供者,內容進行一次售賣,流量無法自己變現,內容提供者始終覺得自己處在“被剝削”的狀態,必須推動他們從內容提供商向內容服務商轉變。另一方面,下游用戶端,信息爆炸導致很多用戶明顯感覺信息過載,用戶需要一個平臺,能夠在龐雜的信息環境里面找到真正對自己有用的信息,通過精準匹配,實現信息找人。
所以我們提出,UC要像做淘寶、天貓一樣做的媒體平臺,沿著手機淘寶的變革路徑升級瀏覽器,在供給側主打“萬能的UC”,不斷提升內容的豐富度和高質量,同時在消費側發力“懂你的UC”,用阿里大數據優勢進行個性化內容推薦,最終實現UC的信息服務“既多又準”的用戶口碑。
UC瀏覽器誕生于2004年,是國內最早的移動互聯網應用之一。過去十二年,UC瀏覽器的發展歷經了“快—全—準”三個階段,第一代階段就主要是解決人們上網速度和省流量問題,隨著移動互聯網的普及,用戶對信息需求更加多樣化,UC也基于瀏覽器聚合了搜索、小說、游戲等服務,我們也一直在探索向“信息找人”升級路徑。
去年8月,UC推出了基于瀏覽器的個性化信息流產品——UC頭條,根據移動場景和瀏覽習慣,將精選后的信息和服務用更好的體驗和方式傳遞給用戶,初步實現千人千面。而在UC升級的背后,是包括高德地圖、神馬搜索、阿里文學、阿里游戲在內的一套移動信息服務矩陣,以及包含淘寶、支付寶在內的阿里大數據支撐。未來數據的力量在信息服務產業驅動會越來越重要,而阿里巴巴在大數據方面其實擁有全中國最領先的資產和技術。
但是僅僅有用戶消費側變革還不夠,還有內容供給側。在這里明確一點,UC不做媒體內容,我們只做媒體平臺,跟眾多的媒體,包括傳統的專業媒體、新興的自媒體一起合作。
在內容的創造上,UC只專注一件事——賦能媒體:推動內容提供商向內容服務商轉變。內容提供商還是內容服務商,這兩個定位是完全不一樣的,阿里在電商業務上創造了一種全新模式,讓商家擁有了自己的“私產”,就是店鋪。而這一點天貓與亞馬遜和京東的模式很大的區別,亞馬遜模式就是是線上超市沃爾瑪,其實是擺貨架,并沒有給商戶永續經營的陣地。同樣,在傳統的門戶時代,內容提供商經營了十年,都沒有自己的“內容店鋪”,沒有私產。 而UC就是要讓內容創造者擁有自己的“內容店鋪”,把自己的店鋪作為自己長期經營的陣地,這樣內容提供商的經營價值不是一次性的流量售賣,可以利用內容店鋪沉淀自己的品牌價值。
此外,商業化的環節是支撐著內容產業循序漸進、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石,但傳統內容產業的商業化手段比較單一。在新聞、影視、文學等一系列的廣義內容產業中,相當多的時候還是依賴廣告,亟需商業模式的多元化。
而在媒體變現方式上,我們希望實現“千人三面”,除了廣告,媒體也可以做增值服務,打賞也好,眾籌也罷,當然有了品牌,社群電商也是個不錯的方向。在商業化體系上,UC能夠提供很多多種支撐,廣告上擁有阿里媽媽,增值服務關鍵環節就是支付,我們有支付寶,而電商更不用說,這是阿里的業務大本營。
要打造一個良性、可持續發展的內容新生態,不可能一蹴而就。UC有充分的耐心,我們計劃用五年的時間來做這件事,目標是實現內容、平臺、用戶三者的長期平衡和共贏。
過去兩年,進入阿里的大體系之后,我們對于整個阿里電商業務有了很多的新的觀察和思考,我自己覺得現在越來越有“觸類旁通”的感覺。可以預見,原創保護、內容分層,如何能百花齊放的同時,讓優質內容脫穎而出?在平臺治理的問題上,未來UC需要突破、要解決的問題還會有很多,但是我相信,類似問題,阿里在電商生態的建設過程中都遇到過。“信息到人、千人千面”的大方向,其實很多人都看到了。但是“贏在細節,輸在格局”,阿里的這些經驗其實是UC最寶貴的資產,有可能幫助我們最快實現質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