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來自【優家寶貝防加盟詐騙調查小組】(優家寶貝防加盟詐騙小組成立于2016年,工作內容主要是打擊曝...
以下內容來自【優家寶貝防加盟詐騙調查小組】(優家寶貝防加盟詐騙小組成立于2016年,工作內容主要是打擊曝光各類網絡母嬰加盟招商騙局,打擊山寨母嬰實體店)調查并整理:
據【優家寶貝防加盟詐騙調查小組】多次調查發現,現在好多母嬰加盟店的店面開起來,除了第一次給的貨以外,其它所有的貨都要自己去找貨源,加盟前承諾“后期只要貨品賣不出去都是可以進行調換”,結果店開起來不聞不問。質檢不過關導致的產品質量問題遭消費者投訴,高昂的進貨價讓加盟商不可接受,貨品堆積賣不出去,這一系列損失給加盟商造成了嚴重的經濟壓力和精神打擊。 為何有些母嬰店加盟公司能輕易讓加盟商加盟呢?是加盟商判斷能力薄弱,容易被騙?還是母嬰加盟公司有什么不為人知的“功夫”?它到底是如何攻破這些加盟商心理防線,讓他們上當受騙的?記者經過多次深入多方調查,終于摸清了那些母嬰加盟公司的“伎倆”。 “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誠信是企業生長發展的命脈。它是商家在市場經濟下正當競爭與合理盈利的基本要求,也是不可推辭的法律責任。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企業要進行加盟連鎖的商業活動一定要先進行特許經營備案申請,否則將處以罰款。特許經營是企業開展加盟事業的首要條件,也是必要門檻。很多母嬰店加盟公司明知故犯,自2008年成立至今未按照法定程序辦理特許經營資格,卻已公開招商多年,在法律規定之外我行我素,目中無法,視法律于無物。 而為了維護加盟商(被特許人)的經濟權益,國家對企業開展加盟事業做出了具體而詳細的法律要求。 我國商務部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在第七條規定,特許人需具備向被特許人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的能力;需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的特許經營,特許人應當具有穩定的、能夠保證品質的貨物供應系統,并能提供相關的服務。 同時,在第五章第二十三條規定,特許人在宣傳、促銷、出售特許經營權時,廣告宣傳內容應當準確、真實、合法,不得有任何欺騙、遺漏重要事實或者可能發生誤導的陳述。 反觀有些母嬰加盟品牌,在開展招商活動過程中名不副實地進行虛假廣告的宣傳,四處招搖撞騙,引得經驗不足的創業人士受騙“入伙”,成為所謂的“加盟商”。而在加盟商加盟之后,不予提供穩定充足的貨源,還在產品質量上頻出安全問題,在進貨退貨問題上強加“強盜”條款,說辭不一,逼得加盟商無奈自主找貨,艱難維持最基本的營業。而它承諾過的指導、培訓與扶持也沒有落實到位,成了“空頭支票”,任由加盟商自生自滅。造成了他們在經濟和精神上的雙重損失。 很多母嬰店加盟罔顧法律的約束,錯誤利用加盟商和消費者的信任,賺取不正當的利益,屢屢沖破誠信的底線,將企業最重視的誠信經營理念和精神文化踐踏得一文不值。 法律是秩序,也是規則。誠信是企業道德,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更是企業不可違背的黃金準則。有些母嬰店加盟公司屢次知法犯法的不誠信行為,砸的不僅是本身的個體招牌,更是對整個母嬰產品行業的聲譽一次又一次的重創。它敗壞的是整個母嬰行業在社會民眾眼中的形象。行業中其他誠信經營的企業也備受牽連,在加盟商和消費者心中的可信度每況愈下,嚴重打擊了國內母嬰自主品牌的自信心和生命力,影響并阻礙了近幾年最有潛力的朝陽產業——母嬰產業的正常壯大和蓬勃發展。 因此,母嬰市場要進一步發展和完善,整治不法企業是必由之路。這是維護行業名聲的必要手段,也是為創業者營造更健康的創業環境的必要措施。 母嬰行業的光明前景,眾投資者蜂擁而至,去挖掘母嬰行業的富礦。在國家“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時代號召和鼓勵下,許多創業者懷揣夢想,希望早奪一杯羹,然而,理想是豐滿的,現實是骨感的,稍有不慎,便正中不法經營者的下懷,成為網中之魚。 在行業秩序和商業規則尚未穩定,法律法規尚處于不斷完善修正的邊緣地帶,總有一些不法企業借著可乘之機,模仿成熟品牌企業,華麗的表面包裝已司空見慣,利用不堪一擊的各種非法手段,專門去坑騙沒有創業經驗的投資者,謀取私利,打擊創業者的創業信心,擾亂市場生態環境和創業風氣,甚至影響同行。 因此,想要凈化母嬰行業的不正之風,需要相關監管部門和執法部門的配合,并要有所行動,對坑騙企業要給予相應的重罰,甚至是刑事責任,以營造健康的母嬰市場氛圍和良好的創業環境。與此同時,投資人和加盟商也要擦亮眼睛,提高防范意識,謹防掉入加盟陷阱,避免不必要的損失,莫讓自己的血汗錢打了水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