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處理一起交通事故時,受害人及時通知救助基金參與,最后由保險公司直接返還救助基金墊付款。
近日,王某駕駛蘇J***號轎車行駛至S234線86KM+920M處,與李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相撞,導致李某及車后乘坐人楊某跌地受傷,送至建湖縣人民醫院搶救。由于當時雙方都拿不出錢來,李某家人向江蘇省道路救助基金申請墊付搶救費用2萬余元。
現李某主動聯系紫金保險鹽城路救辦建湖網點專員參與到事故處理中,最后網點專員將我司賬戶告知肇事方承保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成功將墊付款匯入江蘇省道路救助基金追償專項賬戶。
2011年,江蘇省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模式,率先在全國實現專業機構市場化運作。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被江蘇省政府聘請為該基金的唯一受托管理人,負責基金的日常管理運營工作。2011年10月28日,紫金保險鹽城路救辦與我市公、檢、法等8個部門聯合簽發《關于建立鹽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一體化運行機制的實施意見》。自此,我市路救基金正式運行。運行10年來,這項惠民生、暖民心的公益工程,為困難群眾撐起了生命“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