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有娛樂博主爆料,很多品牌方把本打算給明星的代言,給到了谷愛凌。只有谷愛凌拒絕的代言,才能輪到娛樂明星們。雖然他們心里極其不滿,但是不好發(fā)作,畢竟谷愛凌太優(yōu)秀,黑她只會反噬自己。
雖然不知道明星們是否有這些內(nèi)心活動,但不可否認的是,娛樂明星們的代言在不斷的危機中被轉(zhuǎn)讓,而體育明星的代言越來越多,
接二連三的丑聞,自上而下的“清朗行動”,都在不斷告誡品牌方們:娛樂明星代言有風險。
每次娛樂明星一出事,網(wǎng)友忙著吃瓜,品牌方們則忙著解約保平安。
吳某凡出事,他代言的十幾個品牌全部解約,第一個和他解約的品牌韓束,因此平時只有二十幾個人觀看的淘寶直播間,7月18日晚截至23:11,淘寶店鋪直播間單場直播銷售額已經(jīng)超過132萬元.
孟美岐出事后,她代言的很多品牌趕緊終止合作。
鄧倫出事,品牌方們進入拼速度時間,解約速度最快的云米, 距離官宣鄧倫為代言人僅過去2個小時,還被網(wǎng)友戲稱“兩小時代言人”。
和娛樂明星解約的動作越來越熟稔,那么簽約的意愿也會越來越低。
這時,象征著健康、安全且有商業(yè)價值的體育明星就成了品牌方們的新營銷思路。
蘇翊鳴的經(jīng)紀人一句“我每天拒絕100個人”讓“蘇翊鳴經(jīng)紀人忙著拒絕代言”在冬奧會將將結(jié)束時,登上微博熱搜。
據(jù)說,小米給到蘇炳添的代言費大約為1年520萬。
谷愛凌更不用說,在冬奧會斬獲2金1銀前就已經(jīng)是代言的寵兒了。
冬奧會進一步提高了她的國民好感度,抬高了她的商業(yè)價值。僅2021年以來,她已經(jīng)成為至少20個品牌的代言人。
她好像是大家默認的2021最受歡迎的代言人,畢竟她的華麗標簽,很難找到對標的第二人。
選擇是相互的,被她選擇的品牌不斷刷屏,而沒被她選擇的品牌,也被受眾記住了,作為“被谷愛凌無視的品牌”。
我們都對品牌方們選擇體育明星的原因心知肚明,卻不知道這場代言潮只是一陣子的熱度,還是娛樂明星代言的替換物。
首先,體育明星本身的數(shù)量是很稀少的。
其次,雖然體育明星的安全度、專業(yè)度都會比娛樂明星高,但是離開了大賽這種重要的節(jié)點,他們的曝光和熱度是會有所減少和降低的。(不包含直接轉(zhuǎn)行進娛樂圈,或頻繁上節(jié)目維持熱度的)
畢竟體育明星的主業(yè)不是為品牌宣傳。
在我們已達成共識的體育明星代言優(yōu)勢里,還有一條潛在的危機。
那就是他們也存在一些不確定性。
最后我想引用公瑾的一段話,希望能給你也帶來一些反思。
“人們總說娛樂明星容易塌房,所以會轉(zhuǎn)向體育明星,這里面的邏輯是有疑問的,甚至有可能反了。”
“娛樂明星‘塌房’,是因為他們是娛樂明星嗎?其實是因為他們賺得多、關(guān)注度高,而又沒有顯著的道德約束方法,反過來,如果體育明星得到了不匹配的酬勞,同樣也會面臨道德問題。你不要去考驗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