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劉昊狀告一葉子獲賠20萬的新聞引起了大家的高度關注,不少網友紛紛表示,很值得為劉昊然點贊,這個追求編制(劉昊然是煤礦文工團有編制的單位正式員工)的帥哥演員,他的如此舉動的確值得稱贊。
其實在更多網友看來,大家為劉昊然點贊的舉動更值得被稱贊。想想以前,如果明星跟一些品牌發生了糾紛,如果明星在網上跟噴子互懟并表示會保留自己追究對方法律責任的權利,那時候的大家往往是怎么說的?說一個大明星跟一般民眾計較什么,說一個大明星幾萬塊錢、幾十萬對他們來說根本不算什么,真的很愛斤斤計較,說一個明星竟然這么沒有容忍別人的肚量,甚至還有人表示,既然做了這份工作、享受了公眾的崇拜、獲得比普通人高出n倍的酬勞,那就應該理所應當的得承受這份工作帶來的、與之對等的負面評價。
那時其實也有部分網友為喜愛的明星發聲,表示不該道德綁架,對就是對,錯就是錯,明星也是一個普通的民眾,他們只是在職業的方向選擇上跟大家不同,這樣的論斷一出,隨之而來的是網暴,是對這個熱心發言網友的抵制,甚至可以說網友的唾沫直接將他淹沒了。
那時候的我們怎么了?我們似乎不能接受跟自己不同的聲音,而且對明星收入高這件事很不爽,認為對方不值得,是的,我們允許有不同的聲音,認為一些明星不是演員,他們不值得、沒演技,不該被捧上天,但在明星以一個普通公民身份為自己發言、維護自己權利的時候,這難道不可以嗎?其實他是有這個權利的,別人侵犯了自己的權利,他們積極通過法律的手段來維護,這不就是一種很正面的做法嗎?在小編看來,這是一件很值得被提倡的事情啊。
怎么說呢?當我們知道明星為疫情捐出20萬時,我們的焦點不是放在對方“才”捐了20萬,而是對方主動捐出了20萬的時候,那時候的我們應該不會再繼續道德綁架,也許我們就能成為一個心向陽光、積極進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