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Z.com) 7月30日 消息:隨著直播帶貨的興起,虛假宣傳、貨不對板、質量“翻車”、售后維權難等投訴逐漸增多。
7 月 29 日下午,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明確提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中為商品經營者提供直播服務,直播內容構成商業廣告的,應根據其具體行為,按照《廣告法》規定履行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或廣告代言人的責任和義務。
此外,“刷單”等 7 類網絡直播營銷違法行為將被依法查處。按照征求意見稿的要求,針對網絡直播營銷中“刷單炒信”、平臺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將重點查處虛構交易、擅自刪除或編造用戶評價、對平臺內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采取必要措施、未盡到資質資格審核義務、對消費者未盡到人身和財產安全保障義務等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