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擬禁止陸資影音平臺】臺當局經濟主管部門 18 日發布新聞,將在臺灣地區代理或經銷大陸地區的互聯網視聽服務(OTT-TV)納入商業禁止項目表。預告期間為 14 日, 9 月 1 日預告期滿后,規劃于 9 月 3 日正式公告。
該部門稱,北京愛奇藝科技公司于 2016 年申請來臺投資設立子公司,但其規劃經營的OTT-TV業務,并不是開放給大陸地區人民或公司來臺投資的項目,因此并未核準。然而,OTT-TV通過網絡特性,達到「違法落地」的效果。
今年 7 月,臺當局通訊傳播事業主管部門通過互聯網視聽服務管理相關辦法草案,納管境內外OTT從業者。這一辦法被認為是針對大陸OTT從業者,因此也被臺灣輿論稱為「愛奇藝、騰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