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消息,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北京聚擎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學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廣告合同糾紛兩則文書公開。
一審文書顯示,原告聚擎公司訴稱,雙方約定由其向被告學而思公司提供抖音巨量引擎推廣服務。根據協議約定和相關數據統計,被告應支付4-6月服務費共計約1681萬余元,被告至今未付。被告學而思公司辯稱,雙方簽訂合同前期15天是試運營的情況,廣告消耗金額上限為50萬元,原告需向被告確認是否再進行投放,原告在沒有通知費用上漲的情況下對費用進行了確認,其不認可后期產生的1600萬元。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測試期內聚擎公司的投放雖然經過了學而思公司的確認,但聚擎公司應當知道投放量已經超過了廣告消耗金額上限,故依據合同約定,對超出部分學而思公司不予結算。雙方在合作期結束后,學而思公司并未否認聚擎公司在測試期內的充值行為,且對聚擎公司的投放量的請求予以確認,故聚擎公司要求給付2021年5月27日至6月2日廣告費實際金額投放量344萬余元的請求,法院予以支持。一審裁定,學而思公司給付聚擎公司合同款394萬余元及利息。
原被告均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二審法院認為雙方上訴請求均不能成立,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來源:Tech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