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4 日消息,信息顯示,近日,關于蘋果公司第 55372085 號“AIRTAG”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公開。
文書顯示,申請人蘋果公司對知產局駁回其網站服務類“AIRTAG”商標不服,申請復審。
復審認為,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文字“AirAG”在字母構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構成近似商標,且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計算機軟件的設計和開發等復審服務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部分服務屬于同一種或類似服務,兩商標共存易導致相關公眾對服務來源產生混淆和誤認。
最終,申請商標在復審服務上的注冊申請被駁回。
【來源:IT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