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移動電源鋰電池的3C認證新規正式生效,標志著市場上所有充電寶、鋰離子電池及相關產品,若未獲得3C認證,將無法繼續其生產、進口及銷售流程。
新版的3C認證規則對生產企業的生產流程提出了詳盡要求,覆蓋了從正負極材料等關鍵原材料的篩選,直至成品組裝的全過程,共計超過20個環節。企業需確保生產設備與工藝的匹配性、流程的科學合理性以及原材料的質量可靠性,從而在源頭上增強產品的整體安全性。
新規還優化了監管檢查機制,增加了“不預告”飛行檢查的比例,使得認證機構能夠更真實地了解企業的生產狀況,及時發現并糾正可能存在的違規行為。
新規還明確,指定的認證機構需遵循新版規則和強制性產品認證通用實施規則,制定詳細的認證實施細則,并向國家認監委備案后,方可按新規實施認證并頒發證書。
對于已持有的有效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仍可繼續使用,而證書的轉換工作將通過到期換證、產品變更或標準更新等自然過渡方式完成。
近期,由于電芯存在安全隱患,多個充電寶品牌已召回多批次產品,同時,認證機構也依法取消了多家充電寶及電芯廠家的3C認證證書。
此前,民航局已緊急通知,禁止攜帶無3C標識或標識不清的充電寶乘坐國內航班。而在快遞領域,多家快遞公司更為嚴格,拒絕接收無3C標識的充電寶,不提供郵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