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公布了一則關于楊洋先生與姚某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的最新進展。據悉,姚某某在一審判決后,選擇向更高一級法院提起上訴,然而,二審法院在經過細致的審理后,最終決定駁回姚某某的上訴請求,維持了原判。
根據企查查APP上公開的信息,該案件的一審判決書于去年12月正式對外公布。判決書詳細闡述了法院的立場:姚某某通過某網絡平臺發布的內容,不僅包含了針對楊洋的侮辱性文字,還擅自使用了楊洋的肖像制作成了遺照,這一行為被法院認定為嚴重侵犯了楊洋的名譽權和肖像權,姚某某必須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作為判決的一部分,姚某某被要求在涉案賬號的主頁置頂位置連續七天發布聲明,向楊洋公開賠禮道歉。姚某某還需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楊洋因維權所產生的律師費,總計15000元人民幣。
值得注意的是,姚某某已經按照判決要求,在涉案賬號上發布了致歉信,并完成了賠償義務的履行。這一行動標志著該起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在法律程序上已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