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起涉及知名女星古力娜扎的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引起了廣泛關注。據(jù)企查查APP披露的法院判決書顯示,該案源自古力娜扎方面針對一名網友鄧某的起訴。
在起訴中,古力娜扎一方指出,被告鄧某通過其社交媒體賬號發(fā)布了一系列內容,其中不乏“詐騙犯、洗黑錢”等極具攻擊性和誹謗性的詞匯,這些言論對古力娜扎的名譽造成了嚴重損害。為證明其主張,古力娜扎一方還提交了可信時間戳認證證書及相應的附件作為證據(jù)。
經過法院審理,認為被告鄧某發(fā)布的涉案內容缺乏確鑿的事實依據(jù),其行為已經構成了對古力娜扎名譽權的侵害。因此,法院作出了判決,要求被告鄧某必須在自己的社交媒體主頁置頂位置連續(xù)七天發(fā)布聲明,向古力娜扎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其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律師費共計11000元。
這一判決不僅體現(xiàn)了法律對公民名譽權的保護,也警示了網絡空間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人在網絡上的言行都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尊重他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