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系列關聯企業在法律糾紛中遭遇了消費限制措施。據企查查APP披露,杉杉控股有限公司、杉杉集團有限公司、寧波朋澤貿易有限公司以及寧波市鄞州捷倫投資有限公司,因未能按時履行一項由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的生效法律文書所規定的給付義務,被采取限制高消費的措施。此次糾紛涉及上海海毅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與上述企業的借款合同案。
具體案件中,這些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包括周順和、鄭駒等人,因未遵循執行通知書的要求,被法律制裁。值得注意的是,鄭駒是杉杉企業創始人鄭永剛之子,盡管他已于2024年11月辭去了杉杉股份董事長的職務。在此案之前,上述企業已因此借款合同案被強制執行,金額高達6.7億元人民幣。
企查查的資料進一步顯示,杉杉控股、杉杉集團、寧波朋澤貿易有限公司以及寧波市鄞州捷倫投資有限公司均為杉杉股份(股票代碼:600884)的重要股東。其中,杉杉集團直接持有杉杉股份34.71%的股權,顯示了其在杉杉股份中的顯著地位。
此次法律糾紛不僅影響了企業的運營,也對相關個人的消費自由構成了限制。這一事件再次提醒了企業界,在法律框架內嚴格遵守合同條款的重要性,以避免可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