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小米集團最新發布的第三季度財報中,其汽車業務的表現引發了廣泛關注。
根據財報數據,小米在智能汽車和電動汽車等創新業務上實現了97億元的收入,單季新車交付量達到了39790輛,環比增長了45.7%。汽車業務的毛利率也顯著提升至17.1%。
然而,在財報發布后,部分媒體卻以“小米汽車賣一輛車虧3萬”為標題進行報道,這引起了公眾的疑惑和討論。那么,這一說法究竟是否站得住腳呢?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是,沒有哪家車企會真正進行“虧本賺吆喝”。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因此,“虧本賣車”不僅是違法的,也是不切實際的。如果真的存在這樣的行為,那么該車企必將面臨其他同行的強烈反對和揭露。
接下來,我們再來看看毛利率這一關鍵指標。毛利率是收入和收入相應經營成本的差額,它反映了企業在銷售產品或服務后,扣除直接成本后的剩余利潤百分比。小米汽車業務第三季度17.1%的毛利率,意味著其在這一環節中是盈利的。因此,“賣一輛車虧3萬”的說法顯然是無稽之談。
為了更直觀地理解這一點,我們可以看看2024年前三季度不同車企的毛利率水平。行業平均整體毛利率為4.6%,而小米的毛利率遠高于這一水平。其他車企如吉利、比亞迪、長城等的毛利率也都在10%以上。這些數據充分說明,沒有哪家車企是真正虧本賣車的。它們制造和銷售每一輛車,都會有一定的利潤空間,只不過這個空間的大小有所不同而已。
那么,為什么還會有人聲稱“虧本賣車”呢?這其實是偷換概念的一種表現。他們將前期的土地、廠房、設備等投入都算入成本,但這些并不是衡量一款產品直接成本的要素。就像我們不能把饅頭店老板租門店、購置籠屜的費用都算入饅頭的成本一樣,這樣做是不合理的。商品的成本應該只包括商品本身的成本和生產銷售過程中的成本。
因此,我們應該摒棄“虧本賣車”這一錯誤說法,它不僅不符合事實,也對企業和企業家造成了不必要的侮辱。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企業應該通過提高產品質量、優化生產流程、降低成本等方式來提升盈利能力,而不是靠虛假宣傳來吸引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