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宣布了一項重要舉措,計劃自11月4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分階段推廣機動車行駛證的電子化應用,整個推廣過程將持續至12月2日,分為三批次進行。其中,濱州市作為第三批次的代表,將于12月2日正式邁入行駛證電子化的新時代。
電子行駛證的推出,旨在為廣大車主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它不僅支持在線“亮證”和“亮碼”,還大大簡化了辦事手續資料,提升了證件使用的便捷性,進一步便利了群眾的出行和辦事效率。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盡管電子行駛證帶來了諸多便利,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紙質行駛證仍需隨車攜帶,電子行駛證則主要應用于相關窗口業務的辦理。
那么,如何申領電子行駛證呢?對于個人車輛而言,車主只需登錄“交管12123”App,點擊首頁的“電子證件憑證”功能,進入“電子證件”子功能后,若用戶名下有機動車,即可點擊電子行駛證右側的按鈕進行申領。單位車輛的申領流程則略有不同,單位用戶需先登錄“交管12123”App并切換到單位用戶版,然后在首頁下方點擊機動車列表項,進入“機動車詳細信息”頁面,點擊相應按鈕進行申領。
在收到用戶的電子行駛證申領請求后,系統會核對機動車的狀態信息,并通過“交管12123”App及時告知申領結果。電子行駛證的使用也非常簡單,車主只需登錄App,點擊相應的功能按鈕即可顯示電子行駛證。對于單位用戶,則需在首頁下方點擊機動車列表項后,進入“機動車詳細信息”頁面進行查看。
電子行駛證還支持授權他人出示的功能。若需要使用非本人或單位車輛的電子行駛證,需經機動車所有人或單位法人、車輛管理人員授權后方可出示。授權過程簡單便捷,只需點擊電子行駛證下方的授權按鈕,填寫被授權人的相關信息和授權有效期,選擇用途事項后提交即可。被授權人的“交管12123”App中將增加相應的授權電子行駛證列表項,方便其出示使用。授權有效期最長為7個工作日,期間可隨時解除授權。
在辦理網上業務需要提交行駛證時,用戶還可以選擇下載電子行駛證圖片。具體操作同樣簡便,只需點擊電子行駛證下方的下載按鈕,根據個人或授權出示的情況填寫相關信息后即可下載。下載的電子行駛證將加注使用人、用途事項和有效期限水印,有效期同樣最長為7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