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國正式推行電子行駛證全國統一標準,旨在簡化車輛管理手續,提升交管服務效率。群眾在辦理車輛登記、處理交通違法及事故等交管業務時,均可使用電子行駛證,同時支持機動車所有人授權他人使用,方便委托代辦業務。但需注意,紙質行駛證仍需按規定隨車攜帶,以滿足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要求。
在前期60個試點城市中,安徽省蕪湖市率先實施了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根據最新安排,安徽省內其他城市也將陸續啟用電子行駛證。具體而言,合肥、蚌埠、淮南的車主自11月4日起可申領電子行駛證,馬鞍山、淮北、銅陵、安慶、黃山的車主則需在11月18日后進行申領,而阜陽、宿州、滁州、六安、宣城、池州、亳州的車主則需等到12月2日。
關于電子行駛證的申領流程,個人用戶只需登錄“交管12123”App,點擊首頁的“電子證件憑證”功能,進入“電子證件”頁面,名下有機動車的用戶即可點擊申領電子行駛證。對于單位用戶,則需登錄App后切換到單位用戶版,在首頁下方點擊機動車列表項,進入“機動車詳細信息”頁面進行申領。
系統會在接收到用戶的申領請求后,核對機動車狀態信息,并通過“交管12123”App通知申領結果。使用電子行駛證時,個人用戶可直接登錄App,點擊“電子證件憑證”功能,進入“電子證件”頁面查看。單位用戶則需切換到單位用戶版后,在首頁下方點擊機動車列表項進行查看。
若需使用非本人或單位車輛的電子行駛證,則需經過機動車所有人或單位法人、車輛管理人員的授權。用戶可通過電子行駛證下方的按鈕進入授權列表,填寫被授權人的身份證號和姓名,選擇授權有效期和用途事項后提交。授權有效期最長為7個工作日,期間機動車所有人或單位法人、車輛管理人員可隨時解除授權,解除后電子行駛證自動作廢。
在線辦理業務需要提交行駛證時,用戶可選擇下載電子行駛證圖片。下載的電子行駛證將加注使用人、用途事項和有效期限水印,有效期最長為7個工作日。電子行駛證的核驗工作則由相關交管部門通過系統進行,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