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起涉及“月之暗面”創始人楊植麟與聯合創始人兼CTO張宇韜的仲裁事件,在創投圈內引起了廣泛關注。該事件的起因源自他們在循環智能時期的投資人提起的仲裁申請,金沙江創投主管合伙人朱嘯虎對此事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據朱嘯虎轉發的一篇分析文章指出,事件的核心在于“月之暗面”原本是循環智能內部已開發兩年的項目。然而,在分拆過程中,并未獲得循環智能所有股東決議的正式簽字,這成為了后續糾紛的導火索。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分拆大半年后,即今年1月,董事決議才得以簽署,但其中一位董事張予桐(彤)因隱瞞自己在新公司中的重大利益沖突,被質疑決議的有效性。
文章進一步揭露,張予桐在循環智能的投資人及股東面前,隱瞞了自己在“月之暗面”持有大量免費股份(高達900萬股,占初始股份的14%)的事實,這一比例甚至超過了母公司循環智能的持股比例(9.5%)。這一行為不僅違反了基金合伙人對LP(有限合伙人)的受托責任,也違背了公司董事對股東的受托責任,最終導致他被金沙江創投解雇。
朱嘯虎強調,這一案例對于創業風險投資領域具有深遠意義,它提醒創業者應如何合法合規地進行公司分拆,并明確指出受托責任是投資人不可逾越的底線,無論是GP(普通合伙人)對LP的受托責任,還是董事對股東的受托責任。
一位國資投資人在評論此事時表示,如果類似事件發生在國資基金中,相關責任人可能會立即面臨經偵部門的調查。這一評論進一步凸顯了事件背后的嚴重性。
回顧事件背景,楊植麟和張宇韜在尚未獲得循環智能投資方(包括金沙江創投、萬物資本、靖亞資本、華山資本和博裕資本)的同意豁免書前,便啟動了“月之暗面”的融資和創立工作。這一行為成為了仲裁申請的主要起因。據報道,“月之暗面”的聯創之一汪箴與金沙江創投前管理合伙人張予彤存在婚姻關系,這一信息也為事件增添了更多復雜性。
目前,該仲裁案件已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正式受理,申請方包括循環智能及其五家投資方,而真格基金和紅杉中國并未參與其中。這一事件不僅考驗著法律與道德的邊界,也再次提醒創投界應更加重視合規性與透明度。
隨著仲裁程序的推進,更多細節或將逐漸浮出水面。對于創業者而言,這一事件無疑是一個深刻的教訓,提醒他們在追求創新與發展的同時,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尊重投資人的權益。
同時,對于投資人而言,加強內部管理和監督,確保投資決策的透明與公正,也是避免類似糾紛的關鍵。
在創投圈這個充滿機遇與挑戰的領域,合規與創新如同硬幣的兩面,缺一不可。只有兩者并重,才能推動行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