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科技資訊】7月22日消息,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近日共同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輕型汽車能源消耗量標示管理的通知》。該通知明確規定,所有汽車生產商或進口汽車經銷商必須在其銷售的輕型汽車上粘貼符合新規定的能耗標識。
據通知內容,不僅汽油和柴油車需要粘貼能耗標識,可外接充電式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和純電動汽車也同樣需要。這些能耗標識的制作必須嚴格遵守《輕型汽車能源消耗量標識》的規定,采用規定的格式和材質,并確保標識被正確地粘貼在指定位置。此外,為了讓消費者能更直觀地了解汽車的能耗狀況,通知還允許在汽車銷售場所以外的其他地方,按比例放大或縮小展示能耗標識。
據ITBEAR科技資訊了解,新規定對能耗標識的內容有詳細的說明,包括企業標志、能源消耗量擴展信息、備案號、啟用日期等。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能耗標識中選擇標注特殊場景下的能源消耗量或續駛里程。同時,所有相關數據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中國汽車能源消耗量備案”系統進行填報,并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新規定將從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對于新獲得型式批準或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車型,需及時按照新規定進行數據備案和能耗標識的粘貼。而對于在此通知發布前已經獲得相關證書的車型,企業也需根據實際情況,在2024年9月1日前完成數據的補充備案和能耗標識的更換工作。這一新規定的實施,將有助于消費者更清晰地了解汽車的能耗情況,為購車決策提供更為準確的信息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