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科技資訊】3月4日消息,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近期在公眾場合再次提及了關于員工跳槽支付培訓費的觀點。去年三月,她曾在一次采訪中建議,對于員工跳槽行為,應立法收取培訓費,以補償企業在員工培養上的投入。
日前,在央視財經《對話》節目中,董明珠對此觀點進行了進一步的解釋和回應。她明確表示,這一提議并非針對普通跳槽人員,而是特指那些格力電器培養了十年以上的員工。董明珠認為,從技術和創新的角度來看,企業對于員工的培養應歸屬于企業,而非個人。她解釋說:“企業為員工創造了平臺,進行了投資,這并非個人的業績,也不是一個人能夠單獨創造的,而是整個團隊的努力。”
據ITBEAR科技資訊了解,董明珠的這一觀點在網友中引發了廣泛的討論。有網友指出:“員工也為企業付出了勞動,創造了收益,這該如何計算?”還有網友質疑:“按照這個邏輯,是不是企業也應該補貼員工從小到大的培養費用?”同時,也有網友提出:“如果企業的培養歸企業,那么員工的勞動成果是不是該歸個人所有?”這些問題反映了公眾對于員工跳槽支付培訓費觀點的復雜看法和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