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4日電(中新財經記者 左宇坤)繼取消離婚限購政策后,北京對離婚后買房的房貸認定標準也進一步明確。
據多家媒體報道,4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執行口徑的通知》。主要內容是,“2024年4月23日后簽訂購房網簽合同,且離婚不滿一年的房貸申請人,如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成套住房,執行首套房信貸政策。”
中新財經記者于4月23日咨詢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工作人員證實了文件的真實性。“22日已向轄區內商業銀行下發了相關通知,從23日起便開始執行。但因為本次調整的幅度和影響范圍不是特別大,所以沒有對外公開文件。”
同在23日,北京市某商業銀行個貸部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確有收到政策通知,符合條件的今天就可以按首套房利率簽合同,但目前還沒有人來咨詢辦理。”
另有在北京工作的房地產中介人士對記者表示,已于22日收到領導發來的這份文件。“而且有過貸款記錄的也沒事,只要名下沒有成套的房子就行。之前離婚一年內買房是要按二套房貸款的。”

北京住宅。 中新網 左宇坤 攝
這所依據的是2017年3月出臺的《關于加強北京地區住房信貸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明確對于離婚一年以內的房貸申請人,各商業銀行應參照二套房信貸政策執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
這一針對離婚購房的信貸限制政策被認為是當年北京“317”系列樓市調控政策之一。
后續,北京又疊加了更加嚴格的“離婚限購”,即在2021年8月,北京市住建委政策規定,夫妻離異的,原家庭在離異前擁有住房套數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這一政策則在今年3月底剛剛被廢止。
“前幾年,為了堵住投資炒房的漏洞,市場處于不斷‘打補丁’的狀態,現在則是要把這些補丁都去掉。上述兩個新變化相當于把離婚購房的限購和限貸政策都取消了。”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同樣指出,隨著市場的變化,以前針對市場過熱出臺的政策已經不適宜當下市場。
“之前政策是打擊少數假離婚購房的,可能會誤傷一些真實需求。當下基本沒什么人為了買房離婚,而且已經執行了‘認房不認貸’,大部分家庭沒有必要做這個假離婚。”張大偉表示,整體看,樓市政策在不斷小步放松,市場也在這些政策影響下維持基本平穩。
中指研究院數據顯示,3月,北京二手商品住宅成交超1.4萬套,4月以來(4.1-4.21),二手商品住宅成交8247套,市場保持一定活躍度。
“此次政策調整,意味著在市場過熱時期出臺的政策有望陸續退出,向市場釋放出進一步優化政策的積極信號,對市場情緒的回升有望產生有利影響。當前北京房地產政策整體仍較為嚴格,未來限制性政策存在繼續優化預期。”中指研究院市場研究總監陳文靜表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