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邱利
為促進程序化交易規范發展,維護證券交易秩序和市場公平,證監會5月15日下午發布《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下稱“《管理規定》”),自2024年10月8日起正式實施。
其中,《管理規定》明確交易監測和風險防控要求。證券交易所對程序化交易實行實時監控,對異常交易行為進行重點監控。同時,進一步壓實證券公司客戶管理職責,明確機構投資者合規風控要求。
《管理規定》提出,加強高頻交易監管。明確高頻交易的定義,并從報告信息、收費、交易監控等方面提出差異化監管要求。
此外,《管理規定》明確北向程序化交易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納入報告管理,執行交易監控標準,其他管理事項參照適用本規定,具體辦法由滬深證券交易所制定,另行公布。
編輯:麻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