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量子位
萬維網源代碼正在被發明人拍賣,有人出價 1800 萬,還在不斷上漲
買下互聯網,現在可行!
這不是暴發戶的瘋話。
互聯網 " 出生證 "、無人不知的www萬維網源代碼,正在以 NFT 形式被拍賣。
9555 行早期代碼,眼下已經有人出價1800 萬人民幣(280 萬美元),而且還在上漲。
2021 年,萬物皆可 NFT,萬維網之父Tim Berners-Lee也沒免俗。
如何 " 擁有 " 互聯網
6 月 23 號,蘇富比拍賣行上架了這個重磅 " 拍品 ":
Tim Berners-Lee 在 1990-1991 年間寫下的 9555 行萬維網源代碼,以及回顧開發過程的一封信,和一張他親自設計的 " 數字海報 "。
近一萬行代碼,主要包括支持 Internet 的語言和協議的基礎:超文本傳輸協議 ( HTTP ) 、超文本標記語言 ( HTML ) 和通用文檔標識 ( URl ) 。
代碼怎么買?當然是大熱的 NFT 形式。
今年以來,無論是物質生產,還是非物質生產,人們都迫不及待地將自己的作品或產品鑄成 NFT,跨進虛擬資產時代。
NFT 全稱為 non-fungible Token,中文名叫非同質化通證。它是區塊鏈技術上發展出來的一種新事物。
NFT 的重要特征在于:每一個 NFT 擁有獨特且唯一的標識,因為不相同所以兩兩不可互換,最小單位是 1 且不可分割。
換句話說,非物質世界的資產今后也能確定所有權屬性了。
一般來說,NFT 都是依附于現有的區塊鏈,使用智能合約來進行賬本的記錄。
這次拍賣的萬維網源代碼,就是創建在以太坊上的一件藝術品。
但還有一個更大的問題。
以以太坊區塊鏈為依托建立的 NFT 會給環境帶來的惡劣影響。
一位分析師認為,單筆以太坊交易產生的碳排放可達實體藝術品印刷的 14 倍以上。出于對環境問題的重視,不少數字藝術家拒絕加入 NFT,甚至有人將其稱為 " 一場噩夢般的生態災難 "。
盡管如此,蘇富比還是堅稱 " 這一件 NFT" 碳足跡不足掛齒,并給這件拍品取名《它改變了一切》。
所以,萬維網到底改變了什么?
" 先有 3W 后有天 "
打開你的瀏覽器,隨便開個網頁。
看到地址欄的 "www" 了嗎?
這就是萬維網 World Wide Web。
萬維網的誕生為互聯網的應用打開了新世界,是人類歷史上最深遠、最廣泛的傳播媒介。
它使得全世界的人們以史無前例的巨大規模相互交流,比郵件、電話、電報或者其他通信方式更快速地獲得信息。
目前,全球的 WWW 網站已超過億萬家,WWW 文件數可能已經不計其數。每個網站都可能含有數百甚至數千個獨立的 WWW 頁面。
所以,嚴格的說," 互聯網 " 只是人們對功能特征的描述," 萬維網 " 才是真正的 " 基礎設施 "。
早在上世紀六十年代,互聯網就已經初具雛形,但為什么沒有廣泛覆蓋呢?
很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早年聯接到網絡上需要經過一系列復雜的操作,并且不同的計算機具有不同的操作系統和不同的文件結構格式,使得跨平臺的信息成一個個孤島。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Tim 提出了一種新的對信息的存儲和獲取進行組織的方式,即通過一種超文本方式,把分布在網絡上的不同計算機內的信息有機地結合在一起,通過超文本傳輸協議(HTTP)從任意的 Web 服務器轉到一臺 Web 瀏覽器上進行無障礙的信息檢索。
在 Tim 的設想中,Web 的軟件不僅能支持圖文并茂的信息,還允許發布音頻和視頻。
1989 年,Tim 將他的想法變為了事實,成功地世界上第一個網頁瀏覽器(World Wide Web)和第一個網頁服務器的軟件源碼,并將其命名為 " 萬維網 "。
1990 年 12 月 25 日,Tim 和法國網絡高手羅伯特 · 卡里奧(Robert Cailliau ) 在西歐高能物理中心(CERN)一起成功地通過互聯網展現了基于 Web 原理的 HTTP 代理與服務器的第一次通訊,隨后這項技術被迅速推廣到了全世界。
WWW 被認為是歷史上最有影響力的計算發明之一,Tim 獲封爵士,還贏得 2016 年度的圖靈獎。
但萬維網并未申請知識產權,Tim 將自己的發明奉獻給了全世界,分文未取。
而在 WWW 的平臺上卻創造了無數暴富神話,沒有 WWW 又哪來 Amazon、Google、Facebook 這些互聯網巨頭?
遲到 30 年的專利費?
Tim 選擇以 NFT 形式公開拍賣源代碼,是想收遲到了 30 年的專利費?
現年 66 歲的 Tim 在一份聲明中說:
30 年前,我創造了一個東西,后來在全世界大量合作者的努力下,它已經成為人類的一個強大工具。
對我來說,網絡最好的一點是協作精神。雖然我不預測未來,但我真誠地希望它的使用、知識和潛力將保持開放,供我們所有人繼續創新、創造和啟動下一個技術變革,這是我們還無法想象的。
無論是藝術品還是像這樣的數字藝術品,NFT 都是這個領域最新的改變游戲規則的創作,也是現有的最合適的所有權形式。
但有更多人認為 NFT 是騙局,留給買家的只是一種真實持有的幻覺。
在由蘇富比發布的新聞稿中,Tim 爵士解釋了為什么選擇 NFT。
他說作為一名計算機科學家,又掌握著編寫了很多年的代碼素材,那 NFT 就是很自然的平臺選項。
" 對于這種純數字化成果加個人簽名的全新所有權形式,我決定跟著感覺走。"
至于拍賣所得的錢怎么用,據報道將歸 Tim 及其妻子羅斯瑪麗(Rosemary)的基金會所有,用途也由夫妻二人指定。
那么問題來了,既然 30 年前根本沒有申請專利,Tim 如今還擁有源代碼的所有權嗎?
" 跟著感覺走 " 的法理基礎,成不成立?